一名記者的觀察/我認識的李子春 10-1月 -04
文/陳志東
民國85年8月某日傍晚,我從台北搭火車送一位15歲的小女孩到花蓮,準備將她安置在一個中途之家裡。這小女孩12歲就被阿姨賣到娼館,找到她時,她正被人口販子王秀華、林和然兩人藏在新莊住家裡,準備隔幾天后轉換地點,送到金門接客。
小女孩年紀很小,很緊張,我一路安撫她,跟她解說她接下來可能會有的遭遇,也跟她解說中途之家的種種生活規定,並希望她接下來好好唸書,重新走回 她應該享有的無慮青春﹔我告訴她,未來如果要開庭、要跟家人面對面,我會陪著她。她的表情還是有著15歲的天真,眼神裡卻掩不住歷經種種艱辛的惆悵。
火車到了花蓮,我跟她搭計程車到一位檢察官家裡。那中途之家離花蓮市很遠,我們需要這位檢察官幫忙開車送我們過去。
這檢察官雖然有駕照,但技術很差,開起車來搖搖晃晃,車速大概只比腳踏車快一點。他沿路直說不好意思,解釋說因為平常都是太太開車,不然就是坐車,自己很少開車。
檢察官載我們上路,先帶我跟小女孩到花蓮著名的豐興餅舖買小月餅。他說,這是花蓮很有名的小月餅,小女孩要進中途之家,可以帶一點進去,肚子餓了可以吃。...
...車子繼續前行,檢察官跟我們閒聊,談起自己工作的糗事、跟小女孩閒話家常,沒有談佛法、沒有談司法、也不探聽小女孩隱私,就只像鄰居伯伯與小女孩閒聊一般,讓小女孩儘可能放鬆心情。
到達中途之家,檢察官像個司機般的,只是在一旁沒有插嘴,讓我自己跟中途之家工作人員談輔導計劃、談安置計劃,等結束後,再送我回花蓮火車站搭最晚的一班火車回家。
這個檢察官是李子春。
我跟李檢已經將近5年沒碰過面了。這兩天突然在電視上看到,真是讓人嚇了一大跳。嚇一跳的不是因為他說了些什麼話,也不是他要傳些什麼人出庭,而是因為他戴了帽子,穿了功夫裝。
他以前從來不戴帽子的,只是留著一個平頭,後來變成光頭。他以前都穿著笨笨的公務員西裝褲、白襯衫,不知什麼時候換了功夫裝。現在這麼愛趕時髦,嚇人一大跳。
至於他說的什麼話、要傳的什麼人,我一點都沒被嚇一跳,因為,那就是他的作風,跟我認識的他,沒什麼改變。
8年前,我在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擔任雛妓救援組社工員,經常就跟警察、檢察官、律師、人口販子、私娼館老鴇、雛妓等等人混在一起,那時候,李子 春被沈美真律師找來當董事,於是,我們平均每個月會碰到個4、5次,每次都是他下了班趕飛機到台北來,開個會、或我們一起到立法院跟謝啟大討論「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的立法草案,吃了便當後,他再搭最後一班飛機趕回花蓮,如果遲了,就搭最後一班火車回去。
他很忙,除了要開婦援會的會、要開司改會的會、要開立法院私下邀約的會、有時還要開其他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會,回到花蓮後,他要開庭、要看卷宗審 案子、有時要跟太太到師父那邊去,最後,還偶爾要兼我們的司機,送小女孩到中途之家,或是幫我們聯絡其他縣市的檢察官,幫忙處理買賣人口的救援案件。
他的考績真的很不好,這件事情全民間團體都知道,因為他真的很怪癖。民間團體電話一邀,只要有點空,他人就出現﹔民間團體請他幫忙處理些什麼事、寫些什麼有用的文章,他一點也不推辭﹔可是,聽說,檢察長吩咐他做些什麼事、幫些什麼忙,他從來不買帳。
除了這個只幫民間團體忙的怪癖外,農人的案子、小販的案子、弱勢民眾的案子,他總是看得特別用心,一點點小疑點就要查得很清楚,但長官交代的達官貴人案,他只是依法論法、不接受關說。
外務多、長官眼中不重要的案子特別用心、長官重視的案子又很不聽指揮.....,這除了讓他積案很多外,也讓他成為花蓮地檢署的大黑牌。或者應該 說,從新竹地檢署到花蓮地檢署、從馬英九時代到陳定南時代,他從來沒紅過,永遠都是大黑牌,如果有那一年考績可以拿到乙,民間團體們大家就都幫他很高興 了,根本沒人奢望他會得到甲或優,不拿丙就很偷笑了!
就這樣,李檢從一般查案的檢察官,逐漸被貶為蒞庭檢察官,就是那種法院開庭時,只要站在法庭旁邊說一聲「請法官依法裁決」,然後就可以沒事回家休息的那種檢察官。可是,就算當蒞庭檢察官,他還是做不好,因為他不想只講一聲「請法官依法裁決」。
其實,只要他乖乖那樣講,當個沒聲音的聽話檢察官,或許那一年他的考績就能拿到優。可是,他偏要好好看案子,每個案子,他都要自己重新看過、查過、然後就自己的觀點與查得的證據說一大堆,不管結案時間只管求事實,搞得全法庭只有當事人感激,可是其他人都不開心。
這是5年前到8年前那3年間我所認識的李子春。
5年沒見,現在的李子春,穿上功夫裝、戴上帽子,真是讓人嚇一跳,還有人說他是泛藍打手、有政治陰謀等等,害我很懷疑是不是有人同名同姓。
不過,看過新聞後,我終於確定他就是我認識的李子春。他還是那個樣:考績永遠拿乙、不隨便對人生氣、說話總是滿臉笑容、真的願意肯幫弱勢民眾忙、 細心、對長官不買帳、不管什麼政治動機說、對司法與事實很堅持......。他就是那個樣子。就算他再穿上袈裟,或突然被人講成是蜘蛛人或泛綠間諜,我雖 然還會再嚇一跳,但也還是會認得他,因為他就是那個樣子,沒什麼變。
就不知道他的開車技術有沒有變好一點。
文/陳志東
民國85年8月某日傍晚,我從台北搭火車送一位15歲的小女孩到花蓮,準備將她安置在一個中途之家裡。這小女孩12歲就被阿姨賣到娼館,找到她時,她正被人口販子王秀華、林和然兩人藏在新莊住家裡,準備隔幾天后轉換地點,送到金門接客。
小女孩年紀很小,很緊張,我一路安撫她,跟她解說她接下來可能會有的遭遇,也跟她解說中途之家的種種生活規定,並希望她接下來好好唸書,重新走回 她應該享有的無慮青春﹔我告訴她,未來如果要開庭、要跟家人面對面,我會陪著她。她的表情還是有著15歲的天真,眼神裡卻掩不住歷經種種艱辛的惆悵。
火車到了花蓮,我跟她搭計程車到一位檢察官家裡。那中途之家離花蓮市很遠,我們需要這位檢察官幫忙開車送我們過去。
這檢察官雖然有駕照,但技術很差,開起車來搖搖晃晃,車速大概只比腳踏車快一點。他沿路直說不好意思,解釋說因為平常都是太太開車,不然就是坐車,自己很少開車。
檢察官載我們上路,先帶我跟小女孩到花蓮著名的豐興餅舖買小月餅。他說,這是花蓮很有名的小月餅,小女孩要進中途之家,可以帶一點進去,肚子餓了可以吃。...
...車子繼續前行,檢察官跟我們閒聊,談起自己工作的糗事、跟小女孩閒話家常,沒有談佛法、沒有談司法、也不探聽小女孩隱私,就只像鄰居伯伯與小女孩閒聊一般,讓小女孩儘可能放鬆心情。
到達中途之家,檢察官像個司機般的,只是在一旁沒有插嘴,讓我自己跟中途之家工作人員談輔導計劃、談安置計劃,等結束後,再送我回花蓮火車站搭最晚的一班火車回家。
這個檢察官是李子春。
我跟李檢已經將近5年沒碰過面了。這兩天突然在電視上看到,真是讓人嚇了一大跳。嚇一跳的不是因為他說了些什麼話,也不是他要傳些什麼人出庭,而是因為他戴了帽子,穿了功夫裝。
他以前從來不戴帽子的,只是留著一個平頭,後來變成光頭。他以前都穿著笨笨的公務員西裝褲、白襯衫,不知什麼時候換了功夫裝。現在這麼愛趕時髦,嚇人一大跳。
至於他說的什麼話、要傳的什麼人,我一點都沒被嚇一跳,因為,那就是他的作風,跟我認識的他,沒什麼改變。
8年前,我在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擔任雛妓救援組社工員,經常就跟警察、檢察官、律師、人口販子、私娼館老鴇、雛妓等等人混在一起,那時候,李子 春被沈美真律師找來當董事,於是,我們平均每個月會碰到個4、5次,每次都是他下了班趕飛機到台北來,開個會、或我們一起到立法院跟謝啟大討論「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的立法草案,吃了便當後,他再搭最後一班飛機趕回花蓮,如果遲了,就搭最後一班火車回去。
他很忙,除了要開婦援會的會、要開司改會的會、要開立法院私下邀約的會、有時還要開其他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會,回到花蓮後,他要開庭、要看卷宗審 案子、有時要跟太太到師父那邊去,最後,還偶爾要兼我們的司機,送小女孩到中途之家,或是幫我們聯絡其他縣市的檢察官,幫忙處理買賣人口的救援案件。
他的考績真的很不好,這件事情全民間團體都知道,因為他真的很怪癖。民間團體電話一邀,只要有點空,他人就出現﹔民間團體請他幫忙處理些什麼事、寫些什麼有用的文章,他一點也不推辭﹔可是,聽說,檢察長吩咐他做些什麼事、幫些什麼忙,他從來不買帳。
除了這個只幫民間團體忙的怪癖外,農人的案子、小販的案子、弱勢民眾的案子,他總是看得特別用心,一點點小疑點就要查得很清楚,但長官交代的達官貴人案,他只是依法論法、不接受關說。
外務多、長官眼中不重要的案子特別用心、長官重視的案子又很不聽指揮.....,這除了讓他積案很多外,也讓他成為花蓮地檢署的大黑牌。或者應該 說,從新竹地檢署到花蓮地檢署、從馬英九時代到陳定南時代,他從來沒紅過,永遠都是大黑牌,如果有那一年考績可以拿到乙,民間團體們大家就都幫他很高興 了,根本沒人奢望他會得到甲或優,不拿丙就很偷笑了!
李子春考績年年乙, 只能說花蓮地檢署的長官不是很肯定他的辦事能力, 但是並不代表他個人沒有辦事能力.
有些人只做事給長官看, 爭寵巴結不落人後, 做事能力不重要, 會做人才重要, 有功勞大家搶, 有錯全是別人錯, 這種人常常年年甲. 有些人年年乙, 只是因為不會所謂的做人, 而不是不會做事, 也不是人格有問題!
Such a problem cannot only be found in government but also private companies and organizations1. "做事能力不重要, 會做人才重要" is the rule of thumb to be successful in every place you work.
有些人只做事給長官看, 爭寵巴結不落人後, 做事能力不重要, 會做人才重要, 有功勞大家搶, 有錯全是別人錯, 這種人常常年年甲. 有些人年年乙, 只是因為不會所謂的做人, 而不是不會做事, 也不是人格有問題!
Such a problem cannot only be found in government but also private companies and organizations1. "做事能力不重要, 會做人才重要" is the rule of thumb to be successful in every place you work.
就這樣,李檢從一般查案的檢察官,逐漸被貶為蒞庭檢察官,就是那種法院開庭時,只要站在法庭旁邊說一聲「請法官依法裁決」,然後就可以沒事回家休息的那種檢察官。可是,就算當蒞庭檢察官,他還是做不好,因為他不想只講一聲「請法官依法裁決」。
其實,只要他乖乖那樣講,當個沒聲音的聽話檢察官,或許那一年他的考績就能拿到優。可是,他偏要好好看案子,每個案子,他都要自己重新看過、查過、然後就自己的觀點與查得的證據說一大堆,不管結案時間只管求事實,搞得全法庭只有當事人感激,可是其他人都不開心。
這是5年前到8年前那3年間我所認識的李子春。
5年沒見,現在的李子春,穿上功夫裝、戴上帽子,真是讓人嚇一跳,還有人說他是泛藍打手、有政治陰謀等等,害我很懷疑是不是有人同名同姓。
不過,看過新聞後,我終於確定他就是我認識的李子春。他還是那個樣:考績永遠拿乙、不隨便對人生氣、說話總是滿臉笑容、真的願意肯幫弱勢民眾忙、 細心、對長官不買帳、不管什麼政治動機說、對司法與事實很堅持......。他就是那個樣子。就算他再穿上袈裟,或突然被人講成是蜘蛛人或泛綠間諜,我雖 然還會再嚇一跳,但也還是會認得他,因為他就是那個樣子,沒什麼變。
就不知道他的開車技術有沒有變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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