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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厭惡之人的惡行,而以惡行報復之,這不是什麼理所當然,這是凸顯其自身的水準,也只是一個令人厭惡的人。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李家同】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 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 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心 靈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復以後,立刻到監獄去探訪那位刺殺他的人,而且始終面露慈祥的微笑。現任教宗去年又被攻擊,事後也立刻去探訪那位攻擊他的 人。

 

有一位美國年輕女孩,到非洲替窮人服務,不料被刺身亡,她的爸爸飛到那裡處理後事,目睹當地的窮困,回國以後,募了很大一筆款項,成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幫助那裡的人,這位爸爸從來沒有替他的女兒尋求任何的報復。

 

美國有一種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們是和平主義者,二○○三年,一位帶槍的人進入了他們的一所小學,開槍殺小孩,然後自殺,五位小女孩身亡,兇手自殺幾個小時以後,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這位兇手的太太,表示了對她丈夫的寬恕,一位阿米希人擁抱了兇手的父親長達一小時之久。大批阿米希人出席了兇手的葬禮。最後,這些阿米希人還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的家屬。

 

歐洲一直是個國與國之間冤冤相報的地區,但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這一切都已過去,誰也不再記得當年的仇恨,歐洲的和平帶來了空前的繁榮。反觀非洲地區,國與國之間,似乎永遠有著不能忘卻的仇恨,這些仇恨帶來了戰爭,當然也導致非洲的貧困。

 

在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刑之時,不妨看看國際間對死刑的看法,一共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也就是說,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國家都已不再執行死刑。歐盟是全體沒有死刑的,最近廢止死刑的國家是蒲隆地和多哥,都是非洲國家,美國和中國大陸仍在執行死刑。可是,從未有人說,美國和大陸是犯罪率極少的國家。

 

每一次有一個國家廢止死刑,羅馬競技場就會點燈,以示慶祝,這個競技場已是廢墟,但是,當年這是殺人的地方。競技場成為廢墟,歐盟國家廢止死刑,是人類進步的象徵也。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可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該不該寬恕我們的敵人?阿米希人是心靈上最有平安的人,而他們也是絕對實行寬恕的民族。他們的寬恕是鐵一般的事實,兩位教宗的寬恕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的社會,能不能至少探討一下寬恕的意義?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 榮譽 教授)

【2010/03/13 聯合報】



【個人觀點】

「仇恨及殺戮,讓業力不停的轉動著!」
  
如果「以暴治暴、因果報應、殺人者必須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讓殺人者伏誅(以上這些條件,都是大部份支持死刑者所持的論點)」僅是為了讓「受害者」家屬得以撫平傷痛和怨恨的話,就不會有「白冰冰」這類人物在電視上咬牙切齒,還說「自己活的很快樂」;可見「殺人報仇,不見得能撫平受害者的心理創傷,更可能導致受害者家屬的憤世嫉俗的不理性心態單看當時白冰冰仍想對「加害者家屬」趕盡殺絕的無限上綱的不理性病態、及社會大眾所抱持著「濫情」的正義感作祟,就得窺一、二如果「死刑」無法讓人忘記仇恨,無法「撫慰」受害者傷痛,甚至造成「加害者」的家屬遭受無謂的歧視及屈辱,並無助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發生,請問那些「支持死刑」的人,還能端出什麼「必要條件」,使得「死刑」非得存在不可?也許有人會說:「台灣自古就有死刑,憑什麼原因廢除,廢除之後可以證明殺人案件就不會增加?,這種「積」的陳腔濫調及荒謬邏輯,跟「謊言說一百遍就變成真理」的此等歪理有何相異?那我要反問:「目前死刑沒有廢除,殺人案件就有減少了嗎」?「只要是殺人就是野蠻行為」,不管是用何種殺人方法,提出這種理由的人,是否將「死」看得很兒戲?太膚淺?「用野蠻的方法對付野蠻的人,只會造就更多的後疑症」!難道就因為要「盲目的秉持正義、保有濫觴的法律感情」就得要付出那些可能被犧牲、剝奪「加害者家屬」或「被法官誤判的人死罪」的人權嗎?這不是正義,這是盲目濫情底下的假正義、假慈悲、假同理心!

如果「寬恕」一個殺人者得以免除死罪是「偽善」(以前的我,總會認為天主、基督教眾這些舉動是多麼的偽善和假慈悲,但自從學佛之後,就已經不再抱持著這種錯誤的認知了!反而覺得他比我們這些尚在執行死刑的國家,先進太多、太多!),若是把這個場景放在「佛陀」的時代來看,你還會認為「佛陀」是偽善嗎?

目前,全世界將近 2/3 國家免除死刑,反而只剩美國、大陸、台灣及一些地區還需要「讓殺人者伏誅的以暴制暴觀念」在流行著,我反而覺得,非佛教徒國家的宗教信仰者,譬如基督教、天主教,反而比較接近「佛陀」的慈悲,而不是沈溺於「以暴力遏止暴力」的迷思當中而無法自拔!這些被認為「偽善」的行為,正是在教育著普羅大眾,放下仇恨、停止殺戮,讓大家要尊重「生命」的機會教育,而不是教導社會大眾,「以殺戮遏止殺戮」,這樣只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讓無形的業力,一直在轉動著,而無法停止。若是有一天,地球某一個角落,會出現某個「尊重生命的淨土」,我相信並不是台灣,更不是拿著「死刑」來當遏止暴力的工具的國家!

反對死刑者總會拿「這些死刑犯如何可惡、該殺」來當例子,好像不殺了牠們這些垃圾,就無法讓自己安心、無法讓自己的心靈得到撫慰、正義無法伸張、死者無法安息?這就是自己承受的苦果,再以非理性的手段來遏止暴力,讓殺戮者也嚐嚐這個苦果的味道?如此,誰還會去理會其他這個社會「人不人道」、「有沒有人權」、「這個國家、社會有沒有尊重生命的觀念」這些相關議題?「
只要正義得以伸張,殺人者得以伏誅,其他幹卿底事?」,那還有誰會去關心伏誅者的家屬問題及其後衍生的社會問題?彷彿自己並不是「當事者」,只要「搖旗吶喊」、「大喊死刑不能廢除」,正義就得以伸張?這種「落後的以暴制暴的正義荒謬認知」,卻是帶領著中國人及其他國家數千年歷史之久,那「殺戮停止了嗎?」、「暴力停止了嗎?」、「惡人都死光光了嗎?」!!!

「廢除死刑」並不是要「放牠們出來」再度殺人,而是改判「終 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緩刑、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並輔以鞭刑」, 且終其一生服勞役回饋社會!這樣要如何再度出來殺人?如果「 死刑」無法遏止「重大刑事案件」發生,請問那還有什麼理 由要讓「死刑」繼續存在?受害者家屬無非都是抱持著一種 「報仇心態」,若說沒有就太矯情,現在「治安的敗壞」, 其實都是放了不該放的人出來再度犯案,以及其他諸多國家 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監禁教育、等相關問題及因素 造成,並不全然是「死刑存廢」的議題就可以改善;「廢除死刑」並不 是讓殺人者有著「無所謂、不必付出代價」的心態,而是要讓殺人者「以其他 非死刑處罰及服勞役形式」回饋家屬、回饋社會,「如果就這麼簡單的殺人者一死,而把「難以處理」的問題丟給無辜的人,是否也是一種殘忍」?「終身監禁」並不是就 這樣讓  殺人者 晾在監獄裡頭整天無所事事(這些都要立法解決的 問題),而是要本著「有勞役,才有飯吃」的基本條件,不得讓納稅人花一毛錢,供奉這些殺人者終身,並且要讓這些殺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如果殺人真能讓「受害者家屬的心靈得到撫慰 世間就不會存在像白冰冰那種心理遭嚴重扭曲的人格出現另外順帶一提:如果「加害者家屬」要賠償「受害者家屬」(等於一罪兩罰,除了賠命之外,還要賠償金額)那要置無辜的 「加害者家屬」於何地?如果「加害者家屬」家境清寒要如 何解決?誰會來care?至少留得一條「命」可以終身勞 動、賠償「受害人家屬」,也減輕「加害者家屬」的負擔! 如此才是比較人道的解決辦法。】

身為佛教徒的我們,若與天主、基督教徒們,兩相比較之下,頓然覺得汗顏與慚愧(當然,認同他們的行為,並不等於認同他們的教義)!如果學佛,只是停留在「法義上的思辨」和「談空道有」、「論玄說妙」,而不能「知行合一」、「付諸實踐」,那請問「學佛」還有什麼意義可言?


不起訴、起訴、無罪與有罪

有罪推定,讓人難安

見鬼的死刑應報論

廢除死刑之鄉民見

刑罰功能與應報論均應受人道主義制約 對死刑維持論的答覆

南韓的殺人案因不執行死刑而增加?

被害者家屬花了多少錢?--公訴程序,免錢

死刑不會比較便宜,無期徒刑也不會比較貴

哪有資格談人道?

這樣的司法,傷心啊!(黃怡著 )

4男冤獄數十年 美判賠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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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的死結 恐只有特赦能解

蘇案再審大逆轉 高院判三人死刑 

蠻有意思的回應之一--------支持廢死的論調!

蠻有意思的回應之二--------反對廢死的論調!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死刑影片重新引燃全球死刑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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