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厭惡之人的惡行,而以惡行報復之,這不是什麼理所當然,這是凸顯其自身的水準,也只是一個令人厭惡的人。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李家同】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 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 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心 靈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復以後,立刻到監獄去探訪那位刺殺他的人,而且始終面露慈祥的微笑。現任教宗去年又被攻擊,事後也立刻去探訪那位攻擊他的 人。
有一位美國年輕女孩,到非洲替窮人服務,不料被刺身亡,她的爸爸飛到那裡處理後事,目睹當地的窮困,回國以後,募了很大一筆款項,成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幫助那裡的人,這位爸爸從來沒有替他的女兒尋求任何的報復。
美國有一種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們是和平主義者,二○○三年,一位帶槍的人進入了他們的一所小學,開槍殺小孩,然後自殺,五位小女孩身亡,兇手自殺幾個小時以後,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這位兇手的太太,表示了對她丈夫的寬恕,一位阿米希人擁抱了兇手的父親長達一小時之久。大批阿米希人出席了兇手的葬禮。最後,這些阿米希人還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的家屬。
歐洲一直是個國與國之間冤冤相報的地區,但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這一切都已過去,誰也不再記得當年的仇恨,歐洲的和平帶來了空前的繁榮。反觀非洲地區,國與國之間,似乎永遠有著不能忘卻的仇恨,這些仇恨帶來了戰爭,當然也導致非洲的貧困。
在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刑之時,不妨看看國際間對死刑的看法,一共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也就是說,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國家都已不再執行死刑。歐盟是全體沒有死刑的,最近廢止死刑的國家是蒲隆地和多哥,都是非洲國家,美國和中國大陸仍在執行死刑。可是,從未有人說,美國和大陸是犯罪率極少的國家。
每一次有一個國家廢止死刑,羅馬競技場就會點燈,以示慶祝,這個競技場已是廢墟,但是,當年這是殺人的地方。競技場成為廢墟,歐盟國家廢止死刑,是人類進步的象徵也。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可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該不該寬恕我們的敵人?阿米希人是心靈上最有平安的人,而他們也是絕對實行寬恕的民族。他們的寬恕是鐵一般的事實,兩位教宗的寬恕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的社會,能不能至少探討一下寬恕的意義?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 榮譽 教授)
【2010/03/13 聯合報】
【個人觀點】
「仇恨及殺戮,讓業力不停的轉動著!」
如果「以暴治暴、因果報應、殺人者必須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讓殺人者伏誅(以上這些條件,都是大部份支持死刑者所持的論點)」僅是為了讓「受害者」家屬得以撫平傷痛和怨恨的話,就不會有「白冰冰」這類人物在電視上咬牙切齒,還說「自己活的很快樂」;可見「殺人報仇,不見得能撫平受害者的心理創傷,更可能導致受害者家屬的憤世嫉俗的不理性心態」,單看當時白冰冰仍想對「加害者家屬」趕盡殺絕的無限上綱的不理性病態、及社會大眾所抱持著「濫情」的正義感作祟,就得窺一、二,如果「死刑」無法讓人忘記仇恨,無法「撫慰」受害者傷痛,甚至造成「加害者」的家屬遭受無謂的歧視及屈辱,並無助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發生,請問那些「支持死刑」的人,還能端出什麼「必要條件」,使得「死刑」非得存在不可?也許有人會說:「台灣自古就有死刑,憑什麼原因廢除,廢除之後可以證明殺人案件就不會增加?」,這種「積非成是」的陳腔濫調及荒謬邏輯,跟「謊言說一百遍就變成真理」的此等歪理有何相異?那我要反問:「目前死刑沒有廢除,殺人案件就有減少了嗎」?「只要是殺人就是野蠻行為」,不管是用何種殺人方法,提出這種理由的人,是否將「死」看得很兒戲?太膚淺?「用野蠻的方法對付野蠻的人,只會造就更多的後疑症」!難道就因為要「盲目的秉持正義、保有濫觴的法律感情」就得要付出那些可能被犧牲、剝奪「加害者家屬」或「被法官誤判的人死罪」的人權嗎?這不是正義,這是盲目濫情底下的假正義、假慈悲、假同理心!
如果「寬恕」一個殺人者得以免除死罪是「偽善」(以前的我,總會認為天主、基督教眾這些舉動是多麼的偽善和假慈悲,但自從學佛之後,就已經不再抱持著這種錯誤的認知了!反而覺得他比我們這些尚在執行死刑的國家,先進太多、太多!),若是把這個場景放在「佛陀」的時代來看,你還會認為「佛陀」是偽善嗎?
目前,全世界將近 2/3 國家免除死刑,反而只剩美國、大陸、台灣及一些地區還需要「讓殺人者伏誅的以暴制暴觀念」在流行著,我反而覺得,非佛教徒國家的宗教信仰者,譬如基督教、天主教,反而比較接近「佛陀」的慈悲,而不是沈溺於「以暴力遏止暴力」的迷思當中而無法自拔!這些被認為「偽善」的行為,正是在教育著普羅大眾,放下仇恨、停止殺戮,讓大家要尊重「生命」的機會教育,而不是教導社會大眾,「以殺戮遏止殺戮」,這樣只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讓無形的業力,一直在轉動著,而無法停止。若是有一天,地球某一個角落,會出現某個「尊重生命的淨土」,我相信並不是台灣,更不是拿著「死刑」來當遏止暴力的工具的國家!
反對死刑者總會拿「這些死刑犯如何可惡、該殺」來當例子,好像不殺了牠們這些垃圾,就無法讓自己安心、無法讓自己的心靈得到撫慰、正義無法伸張、死者無法安息?這就是自己承受的苦果,再以非理性的手段來遏止暴力,讓殺戮者也嚐嚐這個苦果的味道?如此,誰還會去理會其他這個社會「人不人道」、「有沒有人權」、「這個國家、社會有沒有尊重生命的觀念」這些相關議題?「只要正義得以伸張,殺人者得以伏誅,其他幹卿底事?」,那還有誰會去關心伏誅者的家屬問題及其後衍生的社會問題?彷彿自己並不是「當事者」,只要「搖旗吶喊」、「大喊死刑不能廢除」,正義就得以伸張?這種「落後的以暴制暴的正義荒謬認知」,卻是帶領著中國人及其他國家數千年歷史之久,那「殺戮停止了嗎?」、「暴力停止了嗎?」、「惡人都死光光了嗎?」!!!
身為佛教徒的我們,若與天主、基督教徒們,兩相比較之下,頓然覺得汗顏與慚愧(當然,認同他們的行為,並不等於認同他們的教義)!如果學佛,只是停留在「法義上的思辨」和「談空道有」、「論玄說妙」,而不能「知行合一」、「付諸實踐」,那請問「學佛」還有什麼意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