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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不廢除死刑,跟治安好壞無關,只是人道考量罷了」

這陣子大家吵的沸沸揚揚的,熱烈的在討論『死刑該不該廢除
的問題,部長王清峰也因為這件事而辭職下台。對此,本人僅在此提出一個反思,供各位參考、討論!

有人說:「死刑是環保減碳,最愛地球的作法。既然會犯下死罪,本就該以死謝罪,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也有人說︰「死刑有什麼好爭議的? 當然是要有死刑,而且還要有更多的死刑。例如公務人員貪污->死刑、掏空公司->死刑、酒駕撞死人->死刑。死刑只是一個工具,是用來喝阻犯罪,你不殺人、不貪污,不掏空、不酒駕,死刑就如同虛設。 另外還要增加:強姦、強暴犯->去勢+死刑,扒手->切手+死刑,家暴->遊街+死刑,死刑越多,治安會更好,社會更安定。」以上這些話,固然表面上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就現實面來看,事實卻不然!

如果真要做到「環保減碳」的話,建議直接將「確定該被判決死刑」的囚犯丟到「黑洞」還來的環保一點!為什麼呢?你把這些「代宰」的犯人換成「牛隻」來看問題;請問︰你殺一隻牛的處理過程所產生的
CO2,會比殺死一個人所產生的CO2少嗎?我相信以「中國人的傳統辦喪事過程中的繁文褥節」而產生的「碳排放量」,肯定比一頭待宰的牛隻所排放的「碳」高出許多! 你光想辦喪事的細節就會讓人發瘋︰譬如請和尚、尼姑、道士念經、辦法事超渡燒紙錢、買鮮花、食物給往生者屍體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才下葬(放在冰櫃的碳排放量絕對高過於家裡的冰箱)行情好一點的買大的墓地,行情不好的就火化,然後找靈骨塔放骨灰罈...等等。請問這些喪事前後的花費會比宰一頭牛少嗎?花費的金額也許少則數萬,多則上百萬,如果死一個小弟就算了,如果槍決掉一個大哥,是不是「排場」更大?這些有頭有臉的人死後所產生的碳足跡,搞不好是普通人的好幾百倍!

退一萬步來說,你相信台灣法官們的判決嗎?如果一個清白無辜的人被陷害、真兇買通法官,而無辜者被判死刑,請問這位被陷害的人,該負他所不該負的責任嗎?如果這個社會真的就這麼「黑白、涇渭分明」,就不會有這麼多冤獄、枉死的憾事發生!台灣不是有一句俗話,大家都耳熟能詳嗎?︰『有錢判生,無
判死』!

事情真相的表面,往往並不是這麼簡單、容易就是你親眼所看到、所想的那樣!難道大家存有這種「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的「上古人」迷思嗎?這個灰暗的世界裡,就是會有這種「有錢能使鬼推磨」的事情在我們社會活生生的上演著,試想,就算死刑不廢除,每天還是會有兇殺案發生,「事情的根源仍是未解」,這就是很明顯的證明了!「廢不廢除死刑」根本無關於「治安會不會變得更好」或會不會「讓將要犯罪的人」有所警惕,如果是,「現在」不是應該不會有這麼多兇殺案、搶劫案發生?但是目前社會治安情況是這樣嗎!

若是各位嚮往活在過去傳統威權社會、或類似「白色恐怖」情境的社會的話,那乾脆就執行徹底一點︰就如以往台灣被日本人統治的時代一樣,偷竊者,一律剁手(當然日本人不包含其內),或者像中古世紀一樣,強姦者,割除其性器官、抑或者,「家裡有一個人犯罪,全家都要遊行示眾,以讓為人父母或其他家裡成員有所警惕」來的有效呢?所謂「物極必反」:「以極端的手段來遏止暴力,往往會使暴力手段更加兇殘」!

如果大家的思惟、腦袋,都還停留在中古世紀的話,那我們根本不必自詡是一個「人道」國家,我們大可用中古、甚至上古時代用過的任何極刑或殘忍手段來對付暴力加害者,但是你能保證這些所謂「加害者」,個個真的就是你所想的那樣嗎?就算是,你本人願意活在這種生活情境當中嗎?

也許這些死刑受刑人,應該以「終身監禁配合某種有效的勞動」方式回饋社會,這樣比較有正面積極的意義。所謂「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死了,只不過是把「(也許是垃圾的)垃圾」丟進焚化爐燒掉(增加碳排放),一去不復返,但是留著,可以做「回收」;況且現在不是提倡「綠能環保、垃圾回收」的時代嗎?如此,也或許會讓被誤判的受刑人,能得以「有機會」洗刷冤屈,讓事情有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一天,也說不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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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love19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