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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6 第11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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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手法粗糙,案發後祇知狡辯
阿扁神話原是平庸的犯罪
不但A錢犯罪的手法簡單得很,威脅利誘說的話,狂蒐發票的做法,都直截了當,沒什麼修飾,更沒什麼掩飾。手法上的平庸不講究,反映了另一種平庸--不把這些罪行當一回事,把明明是犯罪的事看做每天會發生的日常活動,於是絕大的罪惡就被平庸化了!
扁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有人覺得太重;陳致中、黃睿靚被判一、兩年緩刑,有人覺得太輕。太重太輕的評斷,人之常情,畢竟從來沒有判決可以讓各方滿意的。
比
刑期長短更重要、影響更深遠的,其實是厚厚一千五百頁判決書裡羅列出的本案相關事實內容。重要之一,一審的基本精神是事實審,一審法官有很大的權力,也有
很大的責任,要努力「發現事實」。除非有戲劇性的新事證出現,否則二審、三審就以一審調查、發現的事實為基礎,不會輕易接受重新調查的聲請。
重要之二,審判後幾日內,判決書陸續送到各方手中,就連被告陳水扁方面,都沒有對判決書內載明的事證發表意見。未來還有其他案件是另一回事,至少針對這次審理的幾項案情,事實基礎已經在判決中確立下來。
陳水扁在判決前發表的聲明,說自己:犯了「社會文化的罪」;宣判後,辜寬敏替陳水扁喊冤,說法是「拿了八、九億就要被判無期徒刑?」這樣的反應,從不同方向顯示:這八、九億金錢確是事實,祇是有人不同意被引用法律法條懲罰的合理性,有人不能接受行為與懲罰之間的比例原則。
從悲觀,找尊嚴
民主漏洞不是無底洞
我們可以大大鬆一口氣。還沒有多久前,社會上普遍瀰漫著一種悲觀氣氛,很多人認為不管特偵組怎麼審、法院怎麼查,都不可能真正查到事實。連帶地,究竟陳水扁
在總統任期做了哪些事,經手了多少錢,到處是謠言,以及無根謠言引發的無根辯論爭吵。好像誰都可以、都有資格可以對扁案的事實內容東說西說,有人不斷向上
加碼,就有人不斷否認,但加碼的內容、和否認的宣示,同樣沒有一點事實基礎。
那其實是「扁案」帶給這個社會最大的傷害。民主體制裡設計的監督制衡,好像在陳水扁神通廣大下,徹底消失了。好像他高興A多少錢、高興跟企業如何勾結獲利,都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什麼限制,誰能對這樣的民主體制繼續抱持信心?誰能信任這樣的民主體制會是對的、好的選擇?
判決書至少恢復了一點民主的尊嚴,以及自任民主的空間。民主果然有很多漏洞、有很多問題,但民主還沒有糟到選出一個祇拿了三九%選票的總統,然後就祇能眼睜睜看他作賤民主、為所欲為,誰都不能拿他怎麼樣。
判決書,說分明
看出弄錢的來龍去脈
從判決書建立的事實中,我們可以追索、因而理解了這些錢怎麼進怎麼出,也就明白了扁家所行所為有其脈絡,同時也就有其限制。這些錢加總看來數字龐大,但事實上每條款項的規模,必定還是有其合理來源及理由的。
扁
家弄到的錢,基本上分成兩種來源。一種是對企業家「募款」,以不言明的威脅或利誘,讓企業家將錢送進官邸裡去。利誘的部分通常牽涉比較具體的方便、建設上
的方便或行政程序上的方便;威脅的部分相對就模糊籠統多了,隱約指向運用公權力可以查緝、「修理」企業的曖昧乃至不盡合法行為。
不管是利誘或威脅,這種手法能發揮的效果,畢竟還是牽涉到相對規模。企業家願意「捐獻」的金額,還是和他自己認定利誘、威脅影響幅度,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有幾十億、乃至上百億金錢,像傳言中那樣在神祕帳戶間飛來飛去。
另
外一種A錢的來源,是將國庫裡公家的經費,搬進自己口袋裡。這部分主要涉及的,當然就是國務機要費。扁家先入為主認定:國務機要費就是他們有權利中飽私囊
的「補助」、「零用金」,所以用幾乎不太掩飾的手法大A特A國務機要費。然而即便如此,吳淑珍還是得透過「貴婦團」幫她蒐集發票,還是得將發票交給陳鎮慧
作帳,還是得由馬永成、林德訓經手報帳,並不能高興從國庫搬錢就搬錢的。
我們可以大大鬆一口氣。事實證明,台灣的國庫收支程序,尤其牽涉
到總統府與國務機要費的部分,是有不少漏洞,不過有漏洞不等於沒制度,尤其不等於沒稽核管制,可以任當總統、當總統夫人的一手遮天、為所欲為。漏洞存在,
因而無法在第一時間阻止他們出於貪念挪用公款,不過不管他們如何主觀認定,挪用公款的事實在這個有漏洞的系統裡還是會記錄存留下來。
所以不可能存在著龐大國庫金額,光靠總統權力,或總統加少數不肖親信,可以不留痕跡五鬼搬運的空間,幾億、幾十億、幾百億國家的錢,還被藏在扁家什麼奇案、什麼神祕帳戶裡,這類過去浮誇亂吹的謠言,應該可以不需再來騷擾、荼毒這個社會了。
論手段,不高明
無德不自制沒人能比
一審判決書讓我們看到扁家的胡作非為,然而同時也讓我們體認到這樣一個荒謬狂妄家族的限度。他們是貪婪的人,而不是具備三頭六臂、神通本事的怪物,他們囂張
用著一些自以為高明的政治權力伎倆,那些手法攤開了,其實也不過爾爾。累積從黨外到民進黨,幾十年政治募款、與企業家打交道的經驗,學會這些招數,一點不
令人意外。祇是一來,同樣懂得這些招數的人,都不曾爬到像陳水扁那麼高的位置上(以前到那種權力頂峰的人都不需要學這套募款手法);二來,扁家敢於將這些
招數手法使到極端使到絕,心中沒有一點道德的限制,沒有一點總統地位的自尊自制,這兩件事上,別人無論如何比不上扁家。
和過去沸沸揚揚許多討論論點相反,一審判決書顯示了:扁家和別人最大不同之處,不在其本事,而在其肆無忌憚的程度。從陳水扁到陳致中,他們在整件事中並沒有展現特別的智慧,沒有發明什麼特別的手法,既缺乏新鮮的創意,也缺乏綿密細膩的執行能力。
很抱歉地說,整件事甚至算不上是「智慧型犯罪」。案發之後,扁家的反應,也都不是與檢察官鬥智,或去設置層層關關誤導法院的歧路指標,而是從頭到尾祇訴諸於狡辯詭辯,與進行政治動員來施壓。又要很抱歉地說,連自救的過程,都沒怎麼運用智慧。
案情發展過程,不管是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或南港展覽館案,都有些曲折變化,產生不少戲劇性焦點,然而仔細檢驗,我們又會發現,就連這些戲劇性題材都跟扁家沒什麼直接關係。
國務機要費案的戲劇性,在於那些蒐集來的發票五花八門,從奶粉、兒童英語教材、汽車雜誌、狗狗美容一直到第凡內的鑽戒,的確提供了許多街談巷議;龍潭購地案有莫名其妙多出來、不知該退還給誰的一億現金,聽得人目瞪口呆,後來還演變成辜成允要吃詐欺官司的奇怪結果。
可是這些插曲,不是出於扁家的設計,相反地,顯露出扁家的粗疏。那麼多的判決書內容,耐著性子看下去,愈看愈清楚,這整件事中間一點神奇、神妙之處都沒有,徹頭徹尾是「平庸的犯罪」。
不動腦,不掩飾
神話破滅完全沒智慧
而且是雙重意義下的「平庸的犯罪」。第一層意義,扁家A錢犯罪的手法,簡單、平庸得很。這裡面牽涉的自以為是,遠超過智慧設計。他們自以為是地覺得當了總統
還是可以繼續聚歛積財,所以就把能弄到手的錢拚命弄到手,沒多用什麼腦筋。威脅利誘說的話,狂蒐發票的做法,都直截了當,沒什麼修飾,更沒什麼掩飾。甚至
包括金錢的處理方法,租金庫搬現鈔,或隨便聽理專的話開海外帳戶挪來挪去,也都粗糙平庸得很。
手法上的平庸不講究,反映了另一種平庸--不把這些罪行當一回事,沒有罪惡感的平庸。把明明是犯罪的事看做每天會發生的日常活動,自我催眠自我相信: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於是絕大的罪惡就被平庸化了!
讀完判決書陳述的犯罪事實及犯罪經過,在大大鬆一口氣之際,難免還是有點小小的失望,以及失望連帶喚起的反省。
失
望是:原來陳水扁及扁家如此平庸,哪有像前一陣子媒體想像、討論的那樣神通廣大?他們甚至連多動點腦筋想有創意點的方式來A錢都懶得做!那麼顯然:從案發
到現在,這過程中我們社會集體進入了一種誇大扁家能力的奇怪情境裡,多少人前仆後繼參與創造了奇怪的「阿扁神話」、「吳淑珍神話」,把他們說得厲害無比,
把他們出入國家體制、出入政商關係的本事,無限上綱予以膨脹。
為什麼我們要把這樣「平庸的犯罪」想得講得那麼神奇?這種想像中反映了台灣社會什麼樣的扭曲問題?我們不能不認真反省反省吧!
蔡守訓祖厝 遭人噴漆攻訐
(2009/09/18 15:27)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偵辦扁案的台北地方法院主審法官蔡守訓,位在嘉義縣溪口鄉的老家今天(18日)上午被發現遭人噴漆,上面寫著人身攻擊的言語,不過蔡守訓一家人並沒有人住在這裡,目前警方已經著手偵辦調查。
扁案911一審宣判後,即傳出有人要對審判長蔡守訓不利,蔡守訓的嘉義老家是一戶磚造房屋,今天上午被發現噴上「蔡守訓,甘做馬前卒,必遭天譴」等人身攻擊字眼的白色油漆,蔡家老宅附近的堤防道路也以橘色油漆寫上「阿扁有罪,蔡守訓該死」。
警方表示,現場沒有目擊者,已調閱附近路口監視錄影帶,將以過濾可疑車輛、「以車追人」的方式追查噴漆者。警方表示,蔡守訓一家人早就搬到台北,老家目前僅有蔡的嬸嬸居住,她在發現噴漆後表示,蔡守訓是被指派承審扁案,並非主動爭取,希望社會以平常心看待。
警方認為,觀察現場跡象,可能是在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間噴漆,初步掌握一輛廂型車行跡可疑。警方也將向上通報,嚴密防範有人對蔡守訓一家不利。
瑞士5.7億未查扣 蔡守訓天書戳破致靚謊言
2009/09/18 00:0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曾強調,瑞士12億不是故意不匯回來,而是已經被凍結。扁16日第五度具保停止羈押遭駁回,在法官蔡守訓的裁定書卻驚見,12億中的5.7億並未被瑞士凍結,台灣人民竟被陳致中唬弄8個月。
5.7億到底還在不在瑞士?沒人敢確定。根據金融專家表示,在國外開戶存款者,只要一張滙款資料,一通電話,最慢一天半時間,錢一定可以匯到指定帳戶。因此,陳致中要挪用5.7億是相當容易,也不難瞭解他為何能在美國買6千萬的房子,扁家為何能夠繼續奢華過日子。
除了5.7億被驚爆未被瑞士查扣,另外扁家人豪宅、珠寶數目及未曝光的錢,隨便湊湊也有數億吧!外界總是不解,扁家人也不須到銀行領錢,也查不到刷卡紀錄,嘴巴叫窮,但生活總能維持一貫奢華,豪宅一棟棟買。
資深媒體人陳東豪就直指,黃睿靚日前到學校上課,「其實全身上下都是名牌,那個品牌的牛仔褲,動輒6000元起跳,顯然生活還算優渥。」立委蔡正
元也爆料指出,「致靚用公司卡消費,然後海外銷帳,就是比如說國內消費,以國外的紙上公司幫他付錢,在國內是查不到消費紀錄的,可說是相當隱密。」
17日又有媒體報導,就在扁案宣判之前,陳致中夫婦曾在人文首璽附近看房子。根據瞭解,吳淑珍認為黃睿靚彈琴聲太吵了,而陳致中打算買間約600萬的房子,專門讓黃睿靚練琴用,不是繳不出公益捐嗎?
陳致中在一審遭判2年6個月,特偵組認為陳致中是扁家海外洗錢案的主要操盤手,地位僅次於扁珍,而且致中是「海角七億」的主要受益人,犯後並未全
面交代扁家在海外的資產。洗錢罪的法定刑是七年以下,台北地院合議庭卻僅判他二年六月,檢方認為似乎過輕,考慮針對此一部分提起上訴。
資深媒體人黃創夏也撰文指出,時間拖下去,對這對夫妻有利。這對夫妻當然敢囂張。且看,天天住豪宅、開名車的陳致中是如何皮裡羊秋的自稱自己拿不出錢;且看,黃睿靚是如何拿中學生當道具,打出「可憐牌」,那一句「太誇張」,又看出她的傲慢與對社會正義之輕蔑。
說穿了,這一年多以來,這對「賢伉儷」已經看透了陳聰明與特偵組對他們是「恭謹有加」,他們,用假認罪協商混過了一年;現在,又想用「繳公益金的誠意」繼續鬼混。
如今蔡守訓的裁定書戳破陳致中的謊言,也讓台灣人民看透扁家從頭到晚都在演戲,更令人驚訝的是,扁家錢四處流竄,交錯之綿密,實難讓人解密。而我們竟也只能坐視扁家人繼續玩弄司法、繼續過好日子。如今要追錢,只能押陳致中了!
扁案一審判決書全文
台北地方法院2009-0911下午扁案一審判決書全文公佈
台北地方法院 95年度矚重訴字第4號、97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度矚訴字第2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
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35141
[判決(合併).pdf]
判決書全文下載點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download.asp?sdMsgId=16878
虎!虎!虎!(Tora!Tora!Tora!)阿扁偷襲歐巴馬,這不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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