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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錯匯率... 聯邦銀私進客戶帳戶拿錢

陳怡慈、彭禎伶/台北報導 2007.01.31  工商時報

快速發展的網路銀行,開始出現客戶與業者間的交易爭端!甫遭金管會罰款
千萬元的聯邦銀行,昨日爆發自家網路銀行外幣牌告匯率發生錯帳,讓客戶
賺了差價,但聯邦銀事後卻私自進入客戶帳內,用當時市價把客戶原本賺到
手的錢全數衝回,此一作法直接影響十多名客戶權益,一狀告上金管會及銀
行公會。據悉,若按照當時的實際狀況估算,聯邦銀最大損失可高達千萬元

據悉,聯邦銀行也相當重視此事,過去兩週來,由該行涂洪茂副總出面,與
十多名客戶逐一磋商,但目前還剩兩位客戶還沒達成和解;聯邦銀董事長李
憲章昨表示,最高損失雖可達千萬元,但因部分客戶願意退一步和解,因此
實際損失,估計可降到三百萬元以內。


美元牌告誤差二元以上

聯邦銀目前共有美元、日圓、歐元、澳幣等十幾種外幣,去年十二月份,因
人員作業疏失,連續好幾天,掛出的台幣美元匯價牌告匯率,比市場價格低
上二元到五元不等,例如三二.五元兌一美元的賣匯價,掛成二七.五元兌
一美元。


某電子公司員工趁機買賣

由於掛出的牌告錯帳,係以「元」而非「角」計,以一百萬美元為例,五元
台幣價差,就可以憑空賺五百萬台幣;某電子公司員工發現此事,第一時間
掌握訊息後就和同事分享,呼朋引伴在聯邦大舉下單買外幣。聯邦銀本月初
發現錯帳,在未經客戶同意下,卻私自進入客戶帳戶,改回市場行情價,以
衝回錯誤帳目。

由於此次下單員工集中在同一家電子公司,且密集在十二月份銀行錯帳時間
交易,這些客戶在相關人士勸說下,擔心一旦走上訴訟,因可能違反誠信原
則、不一定告贏,接受降低部分獲利、同意和解。不過,仍有兩個案子尚未
和解,且一狀告到金管會與銀行公會,才會讓此事曝光。

李憲章說,聯邦銀有十幾種外幣掛牌買賣,以台幣對美元為例,每天匯率變
動頻繁,牌告一天差不多要變個十幾次;此外,每種外幣在每個時點的變動
價格,還有銀行買入價與銀行賣出價兩個價位,「這麼多的價格要輸入,難
免有所疏失。」


聯邦銀指責客戶不當得利

李憲章表示,聯邦銀會懲處相關人員,層級應該不會到副總經理;至於錯誤
的原因?他說:「初步查是人工輸入錯誤,不是網路駭客造成的」。對於因
此受損客戶,李憲章說,分成好幾批,大部分在電子公司工作,「因為看到
匯差很大,兩塊、三塊到五塊不等」,所以在十二月份分好幾批買入。但李
憲章也強調,這案子屬客戶不當得利,「要告的話,我們贏的機率很大。」


◆ 「錯帳」交易誰該負責?

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7.01.31  工商時報

聯邦銀行外幣牌告掛錯帳,客戶見機大舉搶進、大賺匯差;「錯帳」交易到
算不算數?法界人士認為,即便消費者明知銀行掛牌匯率低於一般報價,從
法律保障經濟弱勢的觀點,銀行是專業機構、除非能證明自身沒有過失,否
則很難把責任歸咎給消費者。

電子公司員工看到聯邦銀行的外幣牌告匯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伺機大舉搶進,交易到底算不算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江弘志認為,這要看民眾是否為「善意相對人」,亦即事先知不知道銀行的牌告價有錯,如果事先不知道,交易行為仍舊有效;但如果明知人家有錯誤,交易的效力是否受拘束,則有待商榷。

江弘志舉例,假設民眾明知當前台幣對美元為三三元兌一美元,看到銀行掛
出二三元的價格,如果認為這是銀行為了搶客戶,所祭出超級震撼價,那交易行為為民眾是「善意相對人」,交易仍舊有效。

倘若民眾心裡覺得,銀行可能掛錯帳了、甚至非常確定銀行真的掛錯帳,那
交易是否有效,就比較難認定;不過,民眾是否為「善意相對人」,舉證責
任應在銀行,因而若打起官司,江弘志說:「銀行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

正源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蓋華英則說,「善意相對人」為《民法》的「誠實
信用原則」概念;亦即銀行基於專業,掛出合理價格;客戶基於信賴,誠實
從事交易;不過,所謂的「誠實信用原則」,須考慮交易相對人經濟地位的
強弱。

蓋華英說,根據《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交易相對人從事「意思表示」(
此案中為「牌告匯價」)時,
若發現意思表示的內容有錯誤、想要撤銷,前
提必須是銀行本身沒有過失才行。

蓋華英說,銀行屬於專業機構,銀行發生專業上的疏失,事後若要撤銷、解
除或變更交易條件,必須要雙方同意,或有法定可以構成撤銷、解除或終止
的事由才行。

蓋華英解釋,銀行人員做成的換匯交易記錄,屬於業務上製作的文件,銀行
若自己在內部,偷偷去更改交易資料,有無構成其他法律責任,例如偽造文書等刑事、或行政責任,值得深究。


◆ 銀行局:逕改客戶帳戶不對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2007.01.31 工商時報

對於聯邦銀行因為網路銀行匯率掛錯,與客戶產生糾紛一事,金管會銀行局
表示,聯邦銀髮現錯誤後逕自修改客戶帳戶,是「不妥的行為」,他們知道
後來聯邦銀與部分客戶協商和解,妥善處理,至於少數未和解客戶,聯邦銀
也向銀行局報告,質疑客戶有「不當得利」情況。

銀行局表示,銀行宣傳單印錯、利率掛錯,事後發現,都會與客戶間協商處
理,一般而言,最後都是銀行與客戶各讓一步,銀行部分補償客戶,這類糾
紛並不難處理。

這次聯邦銀網路銀行匯率出錯,銀行局已接獲陳情函,了解整個情況後,銀
行局認為,聯邦銀行直接更改網路銀行客戶的帳戶有不當的地方,但後來應
已與客戶完成協商,剩下未協商的客戶,是聯邦銀認為「非正常客戶」,正
在後續處理中。


◆ 為千萬元賠上信用划算嗎?

陳怡慈 2007.01.31  工商時報

銀行自己把外幣牌告匯價搞錯,該如何處理?對,這確實是百密一疏的疏失
,但銀行第一時間並非誠實告訴客戶,進行協商,而選擇自己進入客戶帳戶
內,把損失給衝回來;如此處理方式,凸顯的是這銀行重視自己的利益,遠
勝於客戶利益,如此銀行,請問有誰敢跟他往來!

「誠信永遠是銀行經營的最高價值」,這樣一句話,沒有銀行經營者會敢說
不認同;象徵瑞士銀行的三把鑰,擺第一的就是要讓客戶安心,這是百年大
行永遠奉行的圭臬,客戶往來關係能夠維持好幾代的根本原因。反觀台灣有
銀行,最重視自己的利害,錯了帳,先進入系統改客戶的資料再說。

在與客戶的談判過程中,受限於資訊不對稱,當客戶聽到可能違反「誠實信
用原則」,選擇甘願損失部分獲利、與銀行和解,除了凸顯我國消費者保障
措施,仍有待落實之外,如果是在威脅之下形成的和解,只會更令人對此蠻
橫心態感到不齒。

坦言之,今天銀行嚴以待人,會把手伸進客戶的帳裡頭,主動改數字,當然
也就可能寬以律己,對自己帳戶加以修飾,在這些調整之間,這個講求信用
的行業,就多了一顆隨時會引爆的未爆彈。

更何況,當一家銀行為了數百萬到千萬的可能虧損,逕自進入帳戶修改客戶
資料時,其所隱含的意義是,他的經營壓力一定非常大,大到超越這個信用
單位最不能棄守的基本信條。

金管會新官上任,千萬得小心啊!

※ 賠本生意沒人做,不過銀行出現類似線上購物標價錯誤的問題,是否也
   應該以相同的態度面對呢?

 

 

擅入戶頭 銀行問題很嚴重

陳俊欽/北市(精神科醫師) 2007.02.01 中國時報

聯邦銀行因為自己的錯誤,讓民眾以偏低的匯價,大量買匯獲利,銀行辯稱
客戶「不當得利」,擅自進入客戶戶頭修改存款餘額。

直觀上,「不當得利」僅為請求權基礎,即便透過訴訟確認債權,銀行也得
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才能將客戶戶頭中的存款取出。在此之前,至多能採取
保全債權的各種程序,斷然不能輕描淡寫地「修改客戶存款」了事。

撇開法律問題不談,銀行不是用盡各種技術,用盡各種說法,讓民眾認為網
路銀行當中的存款,不會被任何人所非法入侵的嗎?每位使用過網路銀行的
讀者應該都記得,在開戶的時候,銀行就會宣稱,網路銀行的安全性之高,
連銀行自己也不知道客戶設定的密碼,所以只要三次密碼輸入錯誤,就得回
到原開戶行重新申請新密碼,不能詢問自己設定的密碼。但是一個聲稱不知
道客戶密碼的銀行,竟然能夠公然簽入客戶的戶頭中,把客戶的存款給「修
改修改」,這究竟又是怎麼一回事?

聯邦銀行的回應,似乎不把「修改」客戶存款餘額當作一回事,那麼誰曉得
銀行是否會把所有客戶的存款當作是免費融資的工具?更甚者,銀行既然能
修改存款餘額,當然也能修改交易明細,存款戶如何能確定:自己的戶頭不
會在外神通內鬼的案件中,變成詐騙集團或洗錢的工具?更嚴重的是:誰曉
得銀行能不能透過虛設人頭帳戶,達到掏空資產的目的?

這已經不是合理性的問題了,而是到了合法性的問題,似乎已經該由檢調單
位主動出面偵查的時候了。

※ 軟體世界裡,沒有不能改的東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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