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5 爭取解釋權

大家看報上說反對軍購,李敖要告小布希,他說的很清楚。然後呢,大家注意了,陳水扁政府最近改組,他的外交部部長黃志芳說,針對我的話來說,臺灣關係法雖然是美國對臺灣的安全承諾,但是是美國的國內法,詮釋權利不在臺灣。你李敖不是美國人,干你什麼事,因為,按照臺灣的關係法,也說的很清楚啊,是基於美國人的利益來訂的這個法律,那干你李敖什麼事啊。

美國Provide武器給臺灣,臺灣如果不買,你美國給不給,你有沒有Provide,如果你不給就影響了美國的政治的、安全的、經濟的三個利益,不是嗎?誰是受害人啊?美國人。好了,我找到一個美國人,這個人就是我李敖的在北京的女兒,Hedy李,李文博士,叫李文博士去告,你影響了我美國人Hedy李的利益。

今天我拿出整個證據來給大家看,解釋權在哪裡啊,老子們爭的就是解釋權。可是解釋權不是你陳水扁這種賣國政府的 ,賣國的外交部長,說這種不通的話 ,在美國人手裡,在美國人特定的人手裡,那個人就是美國的司法單位,美國的法官他有 權解釋。所以我們看到沒有,高金素梅這次在日本告日本首相告成功了,美國的日本的法官判決,說是你這個日本首相,你不可以去參拜日本的靖國神社,看到沒 有?法律解釋才是我們要的,高金素梅要到了這個解釋,我們認為法理上面,李文博士Hedy ,她可以要到這個解釋,這才是我整個的佈局,今天特別報告給大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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