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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投機財抑或實力財?
短期飛黃騰達陷阱害人匪淺

 (作者魏東陽/台北)

第一女婿內線交易案愈演愈烈,劇情足可寫1本厚厚的暢銷小說。無獨有偶,美國恩隆(Enron)案最近判定,該公司2名最高主管,分別要面對上百年的刑期。儘管性質不同,2案都充滿貪婪無忌的事證,也為追求投機財結果,在歷史上再增2筆註記。

台灣的英文簡稱ROC,從1990年代中期以後不斷有新義。先是金錢氾濫之國(Republic of Cash),接著股市狂飆,成為賭博共和國(Republic of Casino),到政權輪替後的政治混亂之國(Rep. of Chaos),最近則演化到貪腐之國(Rep. of Corruption)。當然,在此同時,我們也是籌碼與晶片之國(Rep. of Chips)。晶片代表的是電子業,籌碼代表的意義則可以涵蓋前面4種現象幕後的交易工具。

追求財富,沒什麼不對。經濟學開宗名義的假設前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自利主張:「追求個人利益,累積起來就等於是讓社會整體改善。」台灣自1970年代中期,隨著外貿出口不斷提升與工業化程度愈來愈高,吸引愈來愈多的創業家挺身而出,為數以萬計的創業家甘冒家財散盡之險,投入產品與市場開發,為台灣的經濟打下今日的基礎。

亞當史密斯自利說的真義

經濟繁榮無疑會創造出富豪。於是我們的社會思潮在追求財富之餘,也難以避免出現比較孰者財富更多的話題。追求財富原本是讓生活富裕無憂的,也是我們在在這個過程中,獲得成就感與自信心的重要目的。這正是亞當史密斯之言的精神所在。

當然,亞當史密斯之言也能做為詭辯者的護身符,亦即無所不用其極地、無惡不做地強取豪奪,也能致富。類似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所有經濟不振、獨夫當道的國家,都具有這種特徵。其結果,當然不會是亞當史密斯所說的,讓社會整體改善,反而是讓社會整體惡化。

簡單的劃分,追求財富可分兩個極端:一是藉著追求機會財致富,一是藉著累積實力致富。典型的機會財就是買樂透,它的衍生體非常廣泛,從事證券投機交易,土地與不動產交易等;也可能是產業或行業投機,再大的就是地區性或國家的投機,如投資金磚四國的貨幣或有價證券。

投機與投資經常被混為一談。但投機財的主要特色,就是能快速致富;投資則需更長的時間與更多的努力。要快速致富,除了動作要果決且膽子要大,還要能夠承擔不可避免的風險。以股票投機來說,除了要選對股票,還要運用投資槓桿,倍數愈高愈好。證券商提供的4~6成融資額度不夠看,使用丙種(非法的證券融資)的8成就會快些;若能像期貨或保證金交易可以提供的9成甚至9成5,速度會更快。以8成的槓桿倍數為例,如果價格漲1倍,整個獲利就是5倍。如果連續押對,不需多少時間,就能成為巨富。這是投機者設想的最終美妙結局。

投機不可能持續都贏

不幸的是,連續押對的機率,一定會隨著押寶的次數愈多愈渺茫。更重要的是,連續押寶的過程中,只要押錯一次,資金就會全部損失耗盡。在股市有過慘賠經驗者,幾乎都有這樣的經驗。然而,為什麼還有這麼多投機者執迷不悟?原因不為對自己的投機功力有很高的自信,而且投機的短期成果實在很誘人,以致不願面對最終極可能損失殆盡的定局。

企業是否就不會投機?答案為否。事實上,企業投機行為處處可見。舉例來說,如果選擇投入的產業與開發的產品,沒有某種深度或廣度,純粹是當前的熱門產品或產業,而且企業沒有過去的市場基礎或商業脈絡,就可確定是投機行為。這只是最基本、最顯而易見的例子。

大多數的企業投機行為並不顯而易見,主要是企業經營者把投機行為加以包裝,一方面說服自己並非在進行投機事業,一方面對股東或外界宣示企業有相當的發展機會,至於實際上是否是投機,不消3、5年,就見真章。

企業投機行為有時很難辨認。舉例來說,80年代個人電腦產業初興,全球有多少知名的大企業,如NCR、AT&T等,都跳進去搶食大餅。美其名說是為了追求未來成長的機會與空間,但是這些曾經顯赫一時的大型企業,真的做好了準備工作了嗎?結果當然是沒有。儘管有很多資源可用,這些企業逐一被後來的康柏(Compaq)與戴爾(DELL)打的滿地找牙,不得不退出。

企業的投機行為歷歷可數

2000年的網通科技泡沫與投機,故事更是講不完。多少企業與個人,在當時不甚瞭解網路與通信的科技下,盲目進行投機。整個全球的投機行為,用最簡單的例子即可透視:蛋塔熱。

最近,太陽能電池產業受到電子業青睞。從眾多企業宣示要投入這個產業的開發,可以看出投機的氣氛愈來愈濃。做電源的要投入,做半導體的也要投入,做IC設計的也要投入。一時間,似乎這種產品沒有任何技術門檻,只要有錢有決心即可。是嗎?

當原油價格居高不下,且有可能愈走愈高;太陽能電池生產廠商股價紛拚爭股王之餘,投入該產業的確讓人心動。但是眾人紛紛投入資源之際,我們不禁要問,貴企業倒底對材料科技懂多少?有多少可用的人才?準備投入多少資金與時間開發?能否具備成本優勢?能否及時趕上市場?

這則新聞值得省思。台達電子董事長鄭崇華說,只要該公司出產的電源供應器,在效率上能夠提高1%的話,全球就可省下1座核能電廠。台達電子對電源事業的專注與嚴肅態度,讓電子業欽佩,能不斷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台達電子不僅能讓自己的電源產品更加受到客戶與消費者的青睞,同時也對整個地球的永續,做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實力財創造更多外部利益

台達電子不做投機事業,它不僅為鄭崇華創造可觀的財富,為股東創造可觀的投資收益,也為人類創造福利(外部利益)。這絕不是投機者或投機企業行為能達到的。

雖說投機行為是促進市場交易與形成價格的重要機制,但是投機行為通常對社會、企業與個人產生相對不利的結果,更遭的是,因投機行為得到的獲利,很容易就會扭曲自己此後的行為與心態,為日後埋下禍根;而非法的投機行為更是以鄰為壑,不足為取。企業經營者做決策時,是否投機?投資人選擇投資對象是否投機?這是對自己誠實的問題也是如何選擇決定自己未來前景的問題。(作者曾任經濟日報資深記者、電子時報副社長,本文言論不代表電子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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